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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天終於來了。







是我太輕視喜歡的感覺,還是我太挑剔太不妥協?

我老是覺得我到底哪一點是值得喜歡的,就算我是男的也對我自己一點興趣都沒有。
對我很好,我很感動。在一起,很開心,甚至我可能不經意的開始依賴你。你真的很棒、很認真、很體貼、很帥又是型男。好到我真的好想跟你一直當好朋友。

還沒發出去的第二張,我真的覺得我會遭天譴,可能一輩子都嫁不出去。
可不可以不要打一封長長的信讓我那麼感動?早在之前我就想過我們只可能會是朋友。可不可以不要讓我有跟你在一起也不錯的想法?可不可以不要讓我很心疼?

好自私。
希望關係停留在這一步。可是原來友誼有一半已經變質,那麼我的快樂有一半也是建築在你的痛苦之上。如果你選擇前進,接下選擇權的我勢必也要失去些什麼。

等價交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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